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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婚生子抚养权怎么确定

来源:网络    作者:未知    时间:2015-06-01 点击次数:2271

 法律咨询:我和女朋友于2007年3月开始恋爱,2008年12月,我们生下一女儿,当时因为女方说家里有土地分配所以不适宜结婚,女儿开始一直是我母亲带,后到2009年5月,女儿5个月大左右,因为我们双方各种不合造成分手,女儿因为小换到在她家抚养,直至现在,女儿已经两岁了,女方于女儿一岁大的时候就与一位已婚男士出外地同居,抛下女儿在她父母家照顾,和女儿见面次数极少,也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,估计女方也不想抚养女儿,只是想把女儿过继给他亲哥哥,女儿现在连亲生父亲都不知道是谁,现在我想申请女儿的抚养权,我一直想和女方取得联系建议和谈,女方一直拒接我和谈,叫我和她亲哥哥联系,说按他家人意思做,他亲哥哥不但不和我合理商讨抚养权的事,一直以来还用各种方法阻止我对女儿的探视权,并且和我说女儿以后跟他,叫舅舅做爸爸,女儿户口也要进到他们门下,说不需要我抚养,我当时对他的作法简直用不可理喻来形容,现在的情况因为女儿已经两岁了,去幼儿园的时候了,长期没有亲生父母在身边,对女儿成长极度不利,我很想拿到女儿抚养权,但是女方家人从来没有给机会我商谈,连看也不准看,还出言恐吓,还要我交出出生证明说要进户口,我也不知道他们拿出生证干什么?户口进哪里也不和我商量,说他们会处理,不需要我插手,不交出就不准看女儿,我怕交出后就没有女儿证据了,任他们为所欲为,所以一直没给他们,还有一方面就是如果我女儿以后在女方家生活我也很不放心,因为女方的哥哥曾经是吸毒者经过长期强制戒毒,还因故意伤人罪坐牢9年,2009年6月才出狱,或者因为这原因他家人以后怕他娶不了老婆,不能传宗接代,所以想强占我女儿,试问他的精神和心理怎么会给到我亲生女儿正常的教育和抚养,所以我必须要拿到抚养权,家庭背景女方比我家庭好很多,女方现在生活不清楚,应该依靠现在的男朋友(或者丈夫),我在一公司上班,月薪不过2000元,因为前两年投资生意亏本,现在债务还3万左右,女儿出生证明在我手上,没自己的房子,父母健在一起共住,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才能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我女儿的抚养权和探视权,

  因为从没上过法庭,请问类似这种问题要多久才能解决,大约要花费多少钱,我的亲生女儿抚养权可以判给女方亲哥哥的吗?如果最后抚养权归女方或者她哥哥,而且我交出女儿出生证明给他们,女儿户口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入在其他人名下,我还能支付抚养费吗?还能保护我和女儿父女关系和保障探视权吗?

  律师解答:你好,向法院起诉,如果你胜诉的话诉讼费有对方拿,抚养权判给你的可能性最大。探视权你当然享有。

  相关法律知识:

  (一)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权

 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,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,但不具备血缘关系,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,由此推论:

  1、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,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,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,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,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。

  2、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,生父(母)和继母(父)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,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。

  (二)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权

  双方都同意收养的,离婚后,抚养权的归属,参照上面的抚养权的确定方式;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,对方始终反对的,离婚后,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。一方擅自收养的,且收养后一直不为对方认可的,由收养一方单独抚养,对方不承担抚养费。单方收养实质上是一种无效收养行为。

  (三)(外)祖父母对(外)孙子女的抚养权

  1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抚养能力的,由父母抚养;

  2、父母双方都去世的,或都无抚养能力的,可以由(外)祖父母抚养;

  3、父母离婚后,抚养方去世的,另一方可以主张抚养权,该抚养权不属于去世方的父母。